9月2日,在大連結束旅程的劉先生和愛人決定帶些海鮮回去給家人嘗嘗。于是,他們購買了1300元的新鮮龍蝦和螃蟹,沒想到遭遇商販的“掉包計”。氣不過的劉先生決定“打高鐵”返回1000公里外的大連維權。最終,在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的幫助下,劉先生拿到了8000元賠償。
劉先生買回的海鮮不僅不新鮮且缺斤短兩
海鮮市場買蝦蟹
老鄉(xiāng)給“優(yōu)惠價”
劉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,8月末,他和愛人一起從吉林延吉來到大連旅游,一共在大連玩了7天,感覺整個旅途都很順利,雖然勞累,但心情很不錯。
9月2日,是他們啟程回家的日子,“大連是海濱城市,我們這些天吃了不少海鮮,感覺味道很好,就決定給家里人帶一些回去。”劉先生說,“我們住的賓館附近有家水產(chǎn)市場,我們就決定在這里買一點海鮮。”
在市場逛了一會兒,劉先生選了一個攤位,和攤位的老板聊了幾句,老板聽出他是吉林人,便說自己和他是老鄉(xiāng),給劉先生一個“優(yōu)惠價”,龍蝦40塊錢一斤,螃蟹20塊錢一斤。劉先生隨后買了5只龍蝦和十多斤螃蟹,挑選的時候看上去也都是活蹦亂跳的,一共花了1300塊錢。
“當時光顧著聊天,并沒有留意他給我裝進袋子里的動作,攤販用黑塑料袋裝好后,我就拎著走了。”劉先生說,“老板告訴我,從大連到延吉只要幾個小時,給龍蝦和螃蟹周圍放上冰,到家依舊還是活的。”
從大連回延吉劉先生和愛人搭乘的是飛機,海鮮需要用泡沫箱包裝,還需要裝上冰塊,劉先生的這些海鮮一共被分了5個泡沫箱包裝,辦理托運的時候,稱重顯示是44公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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